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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等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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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gaojiajia人气:发表时间:2018-05-22 15:12
本报讯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全省玻璃幕墙平安防护工作的意见》请求,各地要强化新建玻璃幕墙平安源头管理,合理控制玻璃幕墙设置并选用恰当型式。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T形路口房屋建筑的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程度或倾斜倒挂式的玻璃幕墙,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 
 
《意见》还请求,既有玻璃幕墙平安维护实行业主担任制,幕墙平安维护费用由业主承当,契合条件的可申请运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或其拜托的平安维护单位要按《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平安维护管理施行细则》规则,拜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机构对玻璃幕墙施行定期检查和平安性审定,对需施行改造、加固或撤除的,应拜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担任施行。玻璃幕墙完工验收1年后,施工单位应对幕墙的平安性停止全面检查,担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维修,并报告幕墙平安维护义务人。